四連桿門座式起重機主要運用于港口,貨場,造船廠等需起吊,運輸超重物品的地方,相對于單臂門座式起重機在性能上更勝一籌,其在吊運貨物時更能保證貨物的平穩(wěn)。用抓斗或吊鉤裝卸,起重量一般不超過25噸,不隨幅度變化,工作速度較高。
門座起重機有起升、回轉、變幅和運行機構,前3種機構裝在轉動部分上,每一周期內都參加作業(yè)。轉動部分上有可俯仰的傾斜單臂架或組合臂架及司機室。運行機構裝在門座下部,用以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帶斗門座起重機,伸縮漏斗、帶式輸送機等附加設備,以提高門座起重機用抓斗裝卸散狀物料時的生產率。除電氣保護裝置外,還有起重量或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機夾軌器等安全裝置。
重物和臂架系統(tǒng)各自的重心在變幅過程中幾乎無垂直位移。其方法之一是靠增設活動平衡重來平衡臂架系統(tǒng)俯仰時的合成重心的升降變化這種方法布置較方便,工作可靠,應用廣泛。方法之二是靠臂架系統(tǒng)的機構特性來保證變幅時合成重心的移動軌跡接近水平線,無活動平衡重。
所吊重物在變幅過程中沿著近于水平線的軌跡移動,可采用補償法和組合臂架法。補償法是通過特種儲繩系統(tǒng)在變幅過程中自動收放相應起升繩,以補償臂架升降造成的吊具垂直位移。組合臂架法是依靠組合臂架的機構特性保證臂端在變幅過程中接近水平移動。